又一“老鼠仓”亏损案,基金经理趋同交易3312万,亏损后被罚60万

  来源:财联社

  天津证监局最新披露,针对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,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。

  李丹未申请听证,但提交陈述申辩材料,提出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、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、资金没有直接进入“王某”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。经复核,该局对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,并最终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。

  从罚单披露的各项细节来看,此次被罚主体指向国寿安保前基金经理李丹。

  天津证监局指出,李丹于2023年12月入职某基金公司。公开信息显示,原国寿安保基金经理李丹的入职时间为2023年11月,与上述时间更为接近。对比公开可查的其他同名基金经理,入职时间明显不符合。

  该局还指出,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,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。任职国寿安保期间,李丹曾在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。据国寿安保公告,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状况,自2024年2月8日起,李丹不再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,但继续担任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、国寿安保稳信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李丹操纵账户趋同买入近3312万元,交易结果以亏损收场。

  因“老鼠仓”交易被罚60万的李丹

  罚单显示,当事人:李丹,女,1982年10月出生,住址:北京市海淀区。但根据公开资料,无法确定国寿安保基金经理李丹的出生时间。

  据天津证监局披露,2013年12月9日,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。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,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,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,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、交易情况、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。

  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,李丹控制“王某”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,李丹作出交易决策,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。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,趋同买入股票41只,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.55%,趋同买入金额3311.97万元,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.77%,交易亏损。

  资料显示,加入国寿安保前,李丹于2007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职银河证券。2013年11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,历任研究员、基金经理助理、基金经理。

  如前文所述,本次“涉案基金”国寿安保核心产业,是李丹加入国寿安保后参与管理的首只产品。公告指出,国寿安保核心产业成立于2016年2月3日,成立当日增聘李丹为基金经理,与张琦共管该产品。

  wind显示,在李丹任期内,该产品亏损7.77%,同789只同类产品中排在第716名,位于后10%区间。此外,李丹历任管理的其他产品,任职回报在同类产品中排名多居中后段。

  趋同交易频现亏损案例

  在多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中,即便交易未盈利,涉事人员仍被严厉处罚。

  同样出自天津证监局之手,基金经理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,在去年12月办理终结。听证会上,王宇恒提出4点申辩意见请求不予处罚,但该局不予采纳,最终决定对王宇恒处以100万元罚款。

  该局认定,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并通过微信聊天方式,明示、暗示张某交易7只股票,张某操作自己账户交易上述股票,致使相关交易与王宇恒管理的基金发生趋同。而王宇恒在申辩意见中提出,主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“抬轿子”的目的,客观上无收益,认为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系职务需要,是为实现基金资产的更大收益等,但均被该局驳回。

  综合罚单信息与公开资料,这名被罚基金经理系原嘉实基金基金经理王宇恒。

  罚单显示,王宇恒,男,1984年9月出生,住所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。2015年5月20日,王宇恒入职某基金公司。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,王宇恒担任该基金公司基金经理。另据公开资料,2015年5月,王宇恒加入嘉实基金后,先是担任行业研究员。自2022年5月28日起,王宇恒独立管理嘉实创新先锋,又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2月27日卸任嘉实创新先锋。综上,管理时间与此次罚单披露的任职时间吻合。

  除无盈利情形外,还存在趋同交易亏损显著的案例。

  中国证监会12月13日罚单指向浦银安盛原基金经理许文峰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700多万后被罚没153.82万元,还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  经查明,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,许文峰独立控制使用“许某花”等9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损53.32万元;又与金鎏共同控制使用“范某芳”等8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亏损650.53万元。涉案期间,许文峰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,明示、暗示他人控制使用“狄某”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并盈利3.8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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